安徽省司法厅6月10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4号),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订于9月20日至21日展开。现就安徽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甄选(一)报名条件1.合乎以下条件人员,可以甄选参与国家司法考试。(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备几乎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备法律专业华体会知识。“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还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